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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有色金源粉冶材料有限公司气喷气冷生产线技改工程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0-09-24
    一、项目基本情况
    比选人:四川有色金源粉冶材料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四川有色金源粉冶材料有限公司气喷气冷生产线技改工程项目。
    预算金额:87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87万元(人民币)。
    付款方式: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90%的成交价价款,剩余10%的价款作为质保金,一年后支付。
    合同期限:三个月。
    二、项目内容
    四川有色金源粉冶材料有限公司气喷气冷生产线技改工程项目,包括:
    1、对制粉设备包括熔炼系统、电源系统、雾化系统、抽真空系统、粉末收集系统、粉末除尘系统、水冷系统、液压系统、电气控制系统、设备架构、气站系统等进行检测。
    2、对制粉设备进行技改(包括技术服务及技改所需的所有设施设备、零部件等),改造后的设备主要满足以下金属粉末的生产:
    ①不锈钢系列,如:316L、304、410、15-5PH、17-7PH、17-4PH等
    ②高温合金系列,如:Inconel718、Inconel625、Inconel600等
    ③工模具钢系列,如:H13、T12、18Ni300等
    ④喷涂粉末系列,如:Ni60、Ni65、Ni50、Fe60等
    ⑤激光熔复粉末系列,如:Fe50、Fe30、Fe20、Ni60、Ni50等
    选取上述内容中Inconel625的要求作为验收标准
    3、金属粉末产品的主要技术参数有:化学元素、粉末粒度、粉末流速、粉末氧含量、粉末松装密度、成品率等。产品主要的技术参数由原材料的质量、原材料的特性和生产工艺共同决定的。原材料的质量和特性有原材料的杂质含量、原材料的氧含量、原材料的化学成分、原材料熔化后熔液的流动性。

    设备能满足的产品要求:

产品种类

产品举例

生产方式

产品氧增量

产品流速

不锈钢系列

316L

真空熔炼雾化

300ppm

≤25s(15-53um)

高温合金系列

Inconel718

真空熔炼雾化

200ppm

≤25s(15-53um)

工模具钢系列

H13

真空熔炼雾化

300ppm

≤25s(15-53um)

喷涂粉末系列

Ni60

大气熔炼雾化

 

≤25s(53-125um)

激光熔复粉末系列

Fe50

大气熔炼雾化

 

≤25s(15-105um)


    4、技术指标要求:以Inconel625为验收标准,金属回收率大于97%、一次成品率(-325目大于35%)、氧增量小于200ppm、卫星球小于1%。
    5、对比选人的工作人员进行制粉设备操作培训。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具有相关安全环保施工资质。
    3、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四、标的物目前情况介绍
    1、标的物目前情况:真空熔炼及雾化系统、电源系统、雾化系统、粉末收集系统、粉末除尘系统、水冷系统、雾化器系统、电气控制系统、设备架构、气站系统、分级系统、真空包装系统。
设备于2015年试运行(316L氧含量300ppm左右,D50=30um左右),详细运行技术指标现场提供,2016年闲置至今(氮气系统目前一条已正常使用)。
    2、现场勘查:比选申请人请在本项目招标公告期限届满前联系比选人进行现场勘查。每位比选申请人仅限一次。
    五、比选文件
    比选申请人的比选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标书正本、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比选报价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资料证明及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1、比选申请人基本信息
    (1)标书综合说明、企业简介及资信证明等(包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
    (4)比选承诺书;
    2、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
    (2)资质或资格证书;
    3、主要业绩证明
    近三年的主要业绩,业绩表中应写明规格、年份、用户、规模、联系方式等。
    4、比选项目的实施方案及报价函
   六、比选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比选申请人按本文件规定,编制一份比选文件"正本"及二份"副本",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比选文件正本和副本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比选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按规定格式书写或打印,分别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法定代表人印鉴。
    七、比选文件的递交
   (一)比选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比选文件应装订成册、字迹清晰、整洁干净。
    2、比选申请人应将比选文件分为正本和副本,信封注明标书名称,加盖密封章。
    3、比选申请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印鉴及公章只能出现在比选文件密封袋正面中间位置。
    4、如果比选申请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比选文件将被拒收。
    (二)比选报名时间及地点 
    1、比选申请人应在2020 年9月30日上午10时前将比选文件递交给比选人。超过比选报名截止期送达的比选文件将被拒收,并原封退给比选申请人。
    2、比选文件提交至四川有色金源粉冶材料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广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成都大道二段5号)
    八、比选谈判及评选
    1、比选人自行组建评审委员会,并在比选报名截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逐一邀请比选申请人进行比选谈判并进行评比。
    2、比选申请人应当在评比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最后报价。评审委员会根据比选申请人最后报价进行最终评审。
    九、合同签订
   比选人和中选人应当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日后,10日内订立书面合同。
    十、其他
    现场勘查、技术咨询:周定杨0838-5402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