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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有色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比选文件

发布时间:2021-08-27

四川省有色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清产核资专项审计

  

  

 

比选人:四川省有色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18 26


   

 

 

 

 

 

第一章  比选公告

根据省国资委《关于开展全面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川国资评价[2021]32号)要求、四川省有色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清产核资工作推进计划,现需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对清产核资工作进行专项财务审计和对有关损溢提出鉴证证实,出具相关审计报告

一、采购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四川省有色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清产核资专项审计

(二)资金来源:比选人自筹,已落实。

(三)服务内容:清产核资专项审计包括但不仅限于集团本部及下属14家分子公司基准日账务清理、资产清查及形成工作报告,具体如下:1、对各类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科目、各类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等基本财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以及对企业内部资金往来全面核对和清理,做到账实相符、账证相符和账表相符。2、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对和查实,对应收预付账款、各项对外投资和账外资产的清理,对有关财产抵押、对内对外担保、司法诉讼等事项进行清理核对。3、2021年11月15日前提交集团公司整体清产核资工作总体报告、专项财务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清产核资范围及内容、清产核资行为依据及法律依据、清产核资组织实施情况、清产核资审核意见、需专项说明的重大事项、报告使用范围说明等

(四)服务期限: 45 日历天。

(五)质量要求:

1.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质量验收标准。

2.比选申请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审计要求,进行专项调查及审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并对其负责。

(六)采购价:

1.采购价依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3901号)。

2.最高限价人民币 27.00 万元以内(不含27.00万元)(大写:人民币贰拾柒万元整)

二、比选申请人参加本次比选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一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资质要求:

1.比选申请人应具有财政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清产核资专项审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三)业绩要求:比选申请人应具备国有企业清产核资经验,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其他要求:单位非本地的,应当在成都设有分支机构。

)设有分所的比选申请人,既可由总所参与比选,也可由符合上述条件的分所参与比选,但总所和分所不得同时参与比选,同一总所下只能有一家分所参加比选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比选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1.请于20210827开始登录四川省有色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网址:http://www.scysgroup.com/)下载比选文件及其他比选资料电子版。

2.比选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比选文件获取的方式。

潜在比选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比选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文件发布时间起的3个工作日内向比选申提出异议

四、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一)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0903  2400分,递交方式为:现场送达,地点为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46号盛大国际1栋1单元XX号

(二)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发布四川省有色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网址:http://www.scysgroup.com/)发布。

、联系方式

比选人:四川省有色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址: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46号盛大国际1栋单元XX号

联系人:兰先国

电话:028-62733576

第二章  比选须知

比选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比选

名  称:四川省有色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46号盛大国际1栋1单元XX号

2

项目名称

四川省有色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清产核资专项审计

3

资金来源

比选人出资

4

选聘方式

公开比选

5

服务期限

 45 日历天

6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质量验收标准

7

联合体

接受;不接受

8

答疑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注:本项为单项选择。

9

比选申请人对比选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

比选文件发时间起的3个工作日内

10

分包

不允许

允许

注:本项为单项选择。

11

构成比选文件的其他文件

比选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比选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2

比选有效期

比选截止时间后 5 个日历天内。

13

签字盖章

比选申请人必须按照比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法人代表的签字可用具有法定效力的签字章)

14

比选文件份数

正本 1 份;副本 3 份;电子文档 U 1份。

15

比选文件封面的标注

比选文件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均应标明:比选项目名称、比选申请人名称、年 月 日;并分别在右上角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16

比选文件外层密封袋的标注

比选项目名称、标段号(如涉及则标明)比选申请人名称、年月日。

17

是否授权比选小组直接确定成交比选申请

是。

否,推荐成交候选比选申请人的数量: 3 个。

18

比选保证金

比选保证金的形式: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

比选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5000.00 (大写:人民币伍仟元整)

转账的比选保证金应在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比选人以下账号:

开户单位:四川省有色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成都外北支行

账    号:4402214009008910035

联系电话:028-83181080

比选申请人凭银行进账单或转账凭证换取收据,比选人凭银行收款回单(已进比选人账户)向比选申请人出具收据,收据复印件应按要求装订在比选申请文件里与比选申请文件同时递交。

比选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比选人将没收比选申请人的比选保证金:

A.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

B.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不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

19

比选保证金的退还

出现比选保证金按规定应被没收的情形,比选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比选应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比选保证金退还至各比选申请人基本账户。比选失败的,比选人应在比选失败后 5 个工作日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比选保证金退还至各比选申请人基本账户。

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主管部门调查的,主管部门可以书面通知比选人暂时冻结比选申请人的比选保证金。

中标后比选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20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 5000.00 (大写:人民币伍仟元整)

履约保证必须在签订合同前提交。

履约保证金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保函。

 

 

一、总  

1.适用范围

1.1比选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比选所叙述的服务项目采购。

2.有关定义

2.1本次比选人是四川省有色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2“比选系指采购单位采购承办单位的统称。

2.3“比选系指购买了比选文件拟参加比选和向比选人提供相应服务的法人企业或其它组织。

3.合格的比选申请

3.1比选申请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本比选文件对比选申请人所规定的资质条件

3.2比选申请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企业或其它组织,并且其所持有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所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上载明的营业期限剩余时间应当不少于本次采购的相关合同基本义务履行所需期限,或已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能够证明具有履约能力。否则,比选人及比选小组有权拒绝其本次比选

3.3依法注册的比选申请人其注册资金应足以保证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风险承担和赔付能力。

4比选费用

4.1比选申请人参加比选的有关一切费用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二、比选文件

5比选文件的构成

5.1比选文件用以阐明比选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设备及报价等要求、比选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比选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比选公告

2比选须知及前附表

3)评审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比选人要求

6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5.2比选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比选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比选申请人没有对比选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比选比选申请人的风险。没有按照比选要求作出实质性比选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6. 比选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6.1比选截止时间前,比选人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比选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6.2比选期间,比选小组根据实际比选情况,可以对比选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7. 答疑会

7.1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若有必要召开,将通知所有比选申请人。


三、比选申请文件

8比选申请文件的语言

8.1比选申请人提交的比选申请文件以及比选申请人与比选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比选申请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

9.计量单位

9.1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目的比选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0. 比选货币

10.1本次比选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1.联合比选申请

11.1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比选申请

12.知识产权

12.1比选申请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比选申请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3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

13.1比选申请人应按照比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比选申请文件。比选申请人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比选申请文件中载明。比选申请人编写的比选申请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比选申请书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报价一览表

比选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年来承担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拟派主要人员情况表

项目实施方案

保证金证明

承诺书

其他内容

14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14.1比选申请人应严格按照比选文件第六章中提供的比选申请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除明确允许比选申请人可以自行编写的外,比选申请人不得以比选申请文件格式规定之外的方式填写相关内容。若《比选申请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报价一览表》未签字和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的,视为无效竞标。

15比选申请有效期

15.1比选申请有效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比选申请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15.2特殊情况下,比选人可于比选申请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比选申请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

16比选申请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6.1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须知前附表准备比选申请文件正本、副本、电子文档。比选申请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比选申请文件为准。

16.2比选申请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鲜章。

16.3比选申请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比选申请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比选申请

16.4投标文件应根据比选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

16.5投标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

17. 比选申请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7.1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申请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比选申请人名称、项目名称。

17.2比选申请文件正本、所有副本、电子文档应分别封装于不同的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

17.3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密封袋上注明比选申请人名称、项目名称、及比选申请日期,并加盖密封章(比选申请人公章)

17.4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18.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18.1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比选申请文件;

18.2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比选申请文件。

四、评标办法

19.评标流程

19.1标按比选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比选申请人须有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参加并签到,并对所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进行密封性检查和签字确认。

19.2评审委员会比选申请人提交的比选申请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资格审查及比选性评审。

19.3评审委员会按照抽签顺序分别合格的比选申请人进行评审

19.4合格的投标人采用一次报价,作为最终报价。

19.5评审委员会按照比选申请人中综合评分最高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

19.6比选人按照评审委员会推荐成交候选人的顺序确定成交人。

五、定 

21.比选原则

21.1根据评审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成交人。

22.比选程序

22.1根据比选公告的择优选取价格最低的前三名确定比选对象,并与比选对象就服务项目的范围、标准、费用、双方权利义务等事项进行谈判。

22.2如符合比选条件的中介机构不足三家,评审委员会直接选取价格最优前两名进行竞争性谈判程序。

22.3评审委员会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成交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

22.4比选人在收到标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标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人,并在公司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22.5比选人将成交结果通知参加比选申请的所有中介机构比选人不解释成交或落选原因,不退回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

23中选通知书

23.1中选通知书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3.2中选通知书对比选人和中选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选通知书发出后,比选人改变中选结果,或者中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3.3中选人的比选申请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比选申请处理或者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比选人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应当宣布发出的中选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选通知书(中选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选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4.签订合同

24.1成交人在收到比选人发出的成交通知书后,应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与比选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人的原因逾期未与比选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4.2比选人不得向成交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比选文件和成交人比选申请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4.3成交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比选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人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5.履行合同

25.1成交人与比选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25.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6.履约保证金

26.1履约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5000.00 (大写:人民币伍仟元整)

26.2待合同执行完毕后比选人在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成交人

七、废

27.废标的情形

27.1比选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比选申请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比选人不能支付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其他未实质性响应比选申请文件的。

八、比选申请纪律要求

28.比选申请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27.1比选申请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比选人、其他比选申请人恶意串通

4)向比选人、比选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比选申请人,属于不合格比选申请人,其比选申请或成交资格将被取消。

 


第三章  评审办法

一、为使本次比选工作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平等竞争的精神,并择优选定报价合理、信誉好、服务能力强的成交人,依照国家、省国资委四川省有色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评审办法。

二、评审委员会依据比选文件中的标准、办法对比选申请文件进行评审,任何其他的外部证据均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

三、本次评审工作由比选人组织的评审委员会负责。比选小组成员人数为5人。入围结果确定之前,评审委员会成员的名单保密。评审委员会成员应根据比选文件要求和本评审办法对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文件逐一进行分析、比较和评审。

四、评审标准

评审委员会比选申请文件按照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进行评审

1.符合性评审、资格审查及比选性评审

评审内容详见下表:

序号

评审项目

评审标准

1

供应商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2

资格条件

是否满足比选文件资格要求

3

完成时间

是否满足比选文件提出的完成时间

4

比选申请有效期

比选截止时间后 5 个日历天内

5

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

6

签字、盖章

是否符合比选文件的签署盖章要求

7

偏离

比选申请文件是否满足比选人需求的要求,且没有重大偏离

注:只有全部满足上述评审项目合格标准的比选申请文件才能通过符合性评审、资格审查及比选评审。

2.价格评审

比选小组详细分析、核准报价表,检查其是否存在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和数量乘积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对不同文字文本比选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比选人需要的服务和附带备品、配件所需的费用,如果比选申请人是另外单独报价的,评分时计入报价总价。

比选小组将按照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比选申请文件中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对比选申请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比选申请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3.综合评审

评审委员会对通过符合性评审、资格审查及比选申请比选申请文件进行综合评审,评审按照下表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

评审项目

评分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

报价(65%

通过初步评审的报价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

(1)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65分;

(2)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按每高于评标基准值1%扣2分的比例扣分。

注:不足1%按直线插入法计,本项目最高得65分。

65

服务方案

15%

对项目编制具有针对性的实施方案,且满足本项目进度及管理需要,人员配备是否合理,时间进度安排是否满足采购人要求,专业人员素质经验情况,质量控制是否科学,质量控制措施是否有效等。优得10-15分;一般得5-9分,差或不提供的得0-4分。

15

服务能力

和承诺

5%

是否能对评估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和相应的后期工作承诺,并提供承诺函。优得3-5分;一般得1-2分,差或不提供的得0分。

5

服务经验及业绩

15%

清产核资专项审计经验:要求团队负责人及项目成员在2015年至今有大型国企等常年服务经验。按合同及相关证明数量进行评分。合同数量在5个及以上的,得15分;为3-4个的,得12分;为1-2个的,得8分;没有的0分。(须提供审计服务合同及相关证明)

15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的内容由比选人和成交人双方约定,应当包括并不限于以下条款:

1.项目概况;

2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服务内容;

3,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期限;

4.清产核资专项审计依据及验收标准

5.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服务人员

6.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7.评估服务费用及付款方式;

8.违约责任;

9.不可抗力;

10.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或终止;

11.保密;

12.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3.通知;

14.其他约定。

本项目比选文件、成交(中标)人比选申请文件以及在比选过程中双方认同的调整资料均依法作为本合同附件,具备同等约束力及法律责任。


第五章  比选申请人要求

一、服务内容

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服务。包括但不仅限于集团本部及下属14家分子公司基准日账务清理、资产清查及形成工作报告,具体如下:1、对各类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科目、各类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等基本财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以及对企业内部资金往来全面核对和清理,做到账实相符、账证相符和账表相符。2、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对和查实,对应收预付账款、各项对外投资和账外资产的清理,对有关财产抵押、对内对外担保、司法诉讼等事项进行清理核对。3、在2021年**月**日前提交集团公司整体清产核资工作总体报告、专项财务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清产核资范围及内容、清产核资行为依据及法律依据、清产核资组织实施情况、清产核资审核意见、需专项说明的重大事项、报告使用范围说明等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

(一)一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资质要求:

1.比选申请人应具有财政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清产核资专项审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三)业绩要求:比选申请人应具备省属国有企业清产核资经验,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其他要求:单位非本地的,应当在成都设有分支机构。

三、报价

(一)采购价依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3901号)。

(二)采用最高限价:不高于27.00万元(不含27.00万元)(大写:人民币贰拾柒万元整)

四、比选申请人提交的资料附件

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汇总及分项明细表

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机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其它与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有关的文件资料

(四)出具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



第六章  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四川省有色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清产核资专项审计

 

比选申请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

日期:                  

 


   

 

一、比选申请书…………………………………………………………()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四、报价一览表…………………………………………………………()

五、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六、近1年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近3年来承担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

、拟派主要人员情况表………………………………………………()

、项目实施方案………………………………………………………()

、保证金证明…………………………………………………………()

、承诺书……………………………………………………………()

、其他内容…………………………………………………………()


一、比选申请书

四川省有色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一、我方全面研究了四川省有色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清产核资专项审计(以下简称:审计)投标文件,决定参加比选人组织的本项目比选。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比选申请人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比选申请的有关事宜。

二、我方自愿按照比选申请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报价为人民币            (大写:                           )

三、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在比选人要求的时间内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

四、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比选申请文件正本1份,副本 3 份,电子文档U1份。

五、我方承诺,比选申请有效期为比选截止时间后 10 个日历天内。

六、我方愿意提供比选人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比选申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七、我方知道并同意:如果接到成交通知书后未按比选人要求的时间签订正式合同或坚持提出附加条件,比选人有权选择其他比选申请人为成交人。

八、我方知道并同意,比选人并无义务必须接受所收到的价格最低的或其他任何比选申请文件。同时也理解,比选人不负担比选申请人任何参与比选申请的费用。

九、我方郑重承诺:按比选人要求做好后期服务。

 

比选申请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真:                              

   期: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比选申请人全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比选申请人:            (盖章)

日期:               

 

注: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四川省有色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人  (姓名)    比选申请人全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被委托人姓名、职务)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四川省有色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清产核资专项审计 比选活动。授权委托人在比选活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为代表本公司的行为,与本人的行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公司将承担授权委托人行为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第二章比选须知前附表12条规定的比选申请有效期结束为止。

授权委托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授权委托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比选申请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注:1、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比选活动的,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




四、报价一览表

                      货币单位:人民币/

序号

项目名称

报价()

备注

 

 

 

 

 

 

 

 

合计(大写)

 

注:

1.报价为比选申请人全部报价(人民币),包括比选申请人履行本项目合同(如果成交)所必须的所有成本费用和比选申请人应承担的一切税费,不包括交通、食宿以及行政机关收取的费用。

2.若用小写表示的金额和用大写表示的金额不一致,以大写表示的金额为准。

3.对含糊不清或不确定的报价将视为无效报价。

 

 

比选申请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

     期:                       


五、比选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比选申请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项目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注册会计师

 

注册资金

 

高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中级职称人员

 

账号

 

初级职称人员

 

经营范围

 

备  注

 

 

注:附营业执照副本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材料的复印件。



1年来财务状况

 

要求:1.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附注)的复印件。

 2.新成立企业不满足比选人年度要求的,比选申请人员只提供成立后的资料。

 

 

5年来承担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

序号

业主名称

项目名称

合同内容

合同总价

完成时间

业主单位联系电话

 

 

 

 

 

 

 

 

 

 

 

 

 

 

 

 

 

 

 

 

 

 

 

 

 

 

 

 

 

 

 

 

 

 

 

 

 

 

 

 

 

 

 

注:请提供上述项目的合同复印件。

 

  

八、拟派主要人员情况表

姓名

 

年龄

 

学历

 

是否注册会计师

 

职称

 

职务

 

拟在本合同任职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项目实施方案

比选申请人自行编制)


比选保证金证明

(转账回单或收款单位出具的收据复印件 

  

 

、承诺书

四川省有色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比选申请人全称)庄严承诺:

1.我单位近3年在清产核资专项审计项目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对比选申请资料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和相应的质量保证措施;

4.不属于禁止参加比选申请的条件;

5.我单位比选申请件在整个比选过程均保持有效性,对比选申请资料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若我公司在本次比选全过程中提供了不真实的资料或信息,则比选人有充分理由和权力拒绝直至取消我公司的比选资格,且我公司将无条件承担由此给本次带来的一切后果(包括经济损失)

6.保证不实施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违法违纪行为,保证不向比选人工作人员或评审委员会成员用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否则,同意接受比选人没收比选保证金并接受行政处罚。

 

特此承诺。

 

 

比选申请人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

 

               

 

 

、其他内容

(比选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或投标人认为需补充说明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