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公示 (第三轮第14项整改任务)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4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3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17日至4月3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四川省有色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联系电话:18000527001;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46号盛大国际1栋1单元。
附件:3-1.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4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四川省有色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4月15日
(联系人:刘琴 18000527001)
附件3-1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4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整改任务
《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贯彻落实四川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任务清单》第14项整改任务:有色矿冶建设项目未依法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现已建成投运。
整改责任单位
四川省有色矿冶科技有限公司
整改目标
完善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整改措施
尽快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已于2023年12月20日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手续。